为什么监视居住很可怕
1、综上所述,指定监视居住之所以令人感到可怕,是因为它对个人的自由、日常生活以及社会关系产生了显著影响。在实施这种措施时,法律机关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确保措施的适当性和必要性,同时保护受监视人的基本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犯罪嫌疑不重、不需要逮捕的人,或者因病、孕等原因不适宜逮捕的人,可以决定监视居住。
2、法律主观:监视居住不一定会坐牢。如果当事人确实有违法犯罪事实构成犯罪并被判刑的会坐牢。监视居住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并不能确定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罪。在监视居住期间,公安机关不得中断案件的侦查,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应当根据案情变化,及时解除监视居住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3、因案情特殊且办案需求,实施监视居住更具必要性;羁押期满而案未审结,仍需监视居住。关于“可怕之处”的描述并不确切。尽管监视居住有一定程度的人身自由限制,然此举旨在确保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亦是在平衡人权保护与犯罪打击间作出的法律抉择。
4、法律分析:监视居住有很多限制,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检察院为了保证侦查、起诉工作的顺利进行,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离开指定区域,并对其活动进行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
5、法律分析:监视居住并没有那么可怕,它会限制一部分的人身自由,只要你要服从监视居住的一些规定就可以了。
6、监视居住是一种非羁押性刑事强制措施。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监视居住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如果侦查机关假借监视居住,变相羁押是一种违法行为。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 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什么意思
1、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被逮捕监视居住是什么意思被监视居住的人应当遵守什么规定法律的犯罪嫌疑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监视居住是什么意思被监视居住的人应当遵守什么规定法律的区域监视居住是什么意思被监视居住的人应当遵守什么规定法律,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一种强制方法。以下是关于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的详细解释:监视居住的执行地点 住处执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监视居住是什么意思被监视居住的人应当遵守什么规定法律,监视居住原则上应在犯罪嫌疑人的住处执行。
2、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3、监视居住是指在审判期间,侦察机关对可能涉嫌犯罪的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至于犯罪嫌疑人是否真的犯罪,还得等到人民法院宣判结案,因此并不能直截监视居住是什么意思被监视居住的人应当遵守什么规定法律了当的说被监视居住的人就一定是犯罪人是坏人。监视居住期间是一种相对较轻的限制人生自由的强制措施,在监视居住期间需要配合案件机关的传唤,调查等。
4、公安机关的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责令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监视居住的具体解释如下:性质与目的:监视居住是刑事诉讼中限制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5、检察院签完监视居住意味着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被限制在特定地点居住并接受监管,这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目的是保障诉讼顺利进行。具体内容如下:目的与性质监视居住的核心目的是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确保诉讼程序不受干扰。
监视居住期间应当遵守哪些规定
1、在司法机关依法传讯的时候需要及时到案。不能通过任何手段、形式,对证人作证进行干扰。不能对证据有毁灭、伪造,也不允许有串供行为。需要将相关的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等交由执行机关保存。
2、被 监视居住 的人在监视居住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不得妨碍 诉讼 的顺利进行)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这里的他人是指与被监视居住人共 同居 住的家庭成员和辩护 律师 以外的人。
3、被监视居住人如果要会见他人,必须经过执行机关批准方能会见。 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 证人 作证。 不得毁灭、伪造 证据 或者串供。
4、在监视居住期间,被监视人应在指定的居所或住处内进行日常活动。 被监视居住者无需进行劳动,但在规定的范围内可自由安排个人时间。 被监视居住者需遵守法律规定的限制,包括在传讯时及时出现,不得干扰证人,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与他人串供。
公安机关的监视居住是什么意思
1、公安机关的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责令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监视居住的具体解释如下:性质与目的:监视居住是刑事诉讼中限制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2、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被监视居住的人在监视居住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
3、监视居住是指在审判期间,侦察机关对可能涉嫌犯罪的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至于犯罪嫌疑人是否真的犯罪,还得等到人民法院宣判结案,因此并不能直截了当的说被监视居住的人就一定是犯罪人是坏人。监视居住期间是一种相对较轻的限制人生自由的强制措施,在监视居住期间需要配合案件机关的传唤,调查等。
4、定义与性质:监视居住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旨在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执行主体:根据法律规定,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这意味着公安机关有权对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监视居住措施。
监视居住是什么意思
纪检委的“监视居住”实际上是一种被称为“留置”的措施,与法律意义上的监视居住有所不同。性质区别 公安机关执行的监视居住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的刑事强制措施,具有明确的法律地位和程序要求。
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适用监视居住的对象和适用取保候审的对象相同。通常多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找不到保证人或者不能交纳保证金的时候适用。
公安机关的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责令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监视居住的具体解释如下:性质与目的:监视居住是刑事诉讼中限制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一种强制方法。以下是关于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的详细解释:监视居住的执行地点 住处执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监视居住原则上应在犯罪嫌疑人的住处执行。
监视居住执行的规定
监视居住的执行方式主要遵循以下规定:执行地点 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这是监视居住的首选执行地点。当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有固定住处时,监视居住应在其住处进行,以便于监督和管理,同时减少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日常生活的不必要干扰。
执行期限: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监视居住的具体执行方式监视方法:执行机关可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方式,监督被监视居住者是否遵守规定。在侦查期间,还可对犯罪嫌疑人的通信进行监控。
最高检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规定要点如下:适用条件一般情形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固定住处的,可在指定居所执行。特殊情形为,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指定居所执行。
在住处执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监视居住首先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在指定居所执行: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固定住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监视居住。